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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违章怎么处罚规定

时间:2022-01-07

大家都知道校车是专门接送小朋友上学放学的,但是校车也是机动车,同样要遵守相关的交通规则,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于校车的司机违规处以200块罚款,具体根据条例规定如下:

校车违章怎么处罚规定

校车违章怎么处罚规定

1、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

使用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

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5、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

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6、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校车驾驶人运载学生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

(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四)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8、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9、机动车驾驶人不避让校车

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10、未按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车全程照管学生的

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

校车扣分有什么规定

按照国务院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是用于接送幼儿园幼儿、义务教育学生上下学的车辆。校车安全关系学生上下学安全,驾驶校车应当担负着重大社会责任,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为保障校车安全,公安部139号令对驾驶校车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记分规定:

一是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是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是一次记2分的情形有: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对校车驾驶人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提醒的是,其他机动车应当按规定避让校车,对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要记6分。

内容扩展

一、校车不按规定路线接送学生如何处罚?

处200元罚款。

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元罚款:

(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二、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对于校车超员,一般是按照客车超员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2、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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