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车辆查询网!
您当前的位置:车辆违章查询网 > 交通法规 > 驾驶证扣分清零新规定

驾驶证扣分清零新规定

来源:车辆网    时间:2020-05-01

【发文单位】: 【发文字号】: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执行日期】:

【导读】 驾驶证扣分清零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扣满12分,这种需要重新学习并且通过考试后进入新的计分周期,另外一种是记分周期开始新的,每一个计分周期为1年12个月,从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驾驶证扣分清零新规定

交通违章扣分清零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驾驶证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计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也是12分,而日期是从初次领证之日算起,然后不断循环,然后到发证日期进行清分。发证日期为记分日期的开始。
2、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从那个日期开始到这个日期结束。
3、违法所记的分值如果没有满12分,那么计分系统到了下个周期会自动清零。
4、如果记满了12分,那么就需要到发驾驶证的车管所或者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参加考试科目一,如果两次记分周期都达到了12分,那么就需要将分数清零,否则驾驶证无法使用。

驾驶证记分周期怎么计算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到每年驾驶证领证日期这一天,就是驾驶证分数清零日。你的驾驶证如果在这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扣满12分,而且所有的违章扣分罚款都已交钱处理完毕。到驾驶证领证日期这一天,所扣的分数就会自动清零了,到下一个记分周期内又会重新开始记分。但是如果你的扣分罚款在驾驶证清零日这一天以前没有处理完毕,那么所扣的分数就会自动转到下一个记分周期内。

新交规驾驶证扣分罚款标准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1分。
1、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车辆未张贴年检标、交强险标志;
3、违反规定使用灯光和双闪。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不系安全带
安全带属于主动安全,我们上车第一件事,就要正确系好安全带,包括不使用安全带卡扣,即使慢速行驶,如果紧急刹车,也会对车上人员造成伤害的。相信安全带比相信安全气囊靠谱。
2、不按规定车道等待红绿灯
这个行为一般多见于出租车、公交车上。例如明明它们是直行,却偏偏占着右转车道。私家车一般也就外地司机,不熟悉路况时会犯这错误。
3、超载小于20%
如果车辆限定载人数是5人,却硬塞进了6个人,也就是超载了1。相对于限载人就刚好是20%,这种情况就要面临扣2分的处罚。
4、开车打电话
如果开车不系安全带是赌命,那么开车打电话、发短信、刷微博就完全是不要命的行为了。《驾照新规》对接、拔电话作出了扣2分的处罚规定。
5、堵车时乱插队、强占对向车道。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经人行道未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斑马线,是生命线,所以当你驶经人行横道、斑马线时,一定要减速避让行人,必要时刻也要停下车等待行人通过。
2、高速公路匝道超车
匝道本身就比较狭窄,强行超车极容易产生刮蹭事故。而且大部分匝道都伴随着大幅度过弯,加速超车时容易因为离心力而失控翻车。所以请各位谨记匝道不要超车,加塞,扣分事小,车祸事大啊。
3、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禁止标线包括有黄色单、双实线;禁止转弯、直行、调头等,如果违反规定驾驶将面临扣3分的处罚。
4、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行人先行
国内的道路设计当中,绝大大部分右转车辆不受信号灯影响。这就就会看到行人与右转车互相抢道的混乱场面。机动车还是需要礼让行人,发生摩擦,或者事故,你就得不偿失了。
5、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未让左转车先行
很多人以为,我是右转,必须先走,因为国内驾驶室是设置在左边,左转车辆的右边会形成视角盲区。如果有右转车辆不避让的话,就会发生碰撞事故。处于避免事故考虑,在这样的情况下,右转要让左转。
6、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给予扣3分处罚。例如在快速车道慢速行驶。我是最讨厌这样的人了,急死你,有一些人是觉得最内侧车道安全,也有人是为了躲避警察,等等。快速车道慢速行驶,影响交通,也造成安全隐患。
7、超速驾驶但未超过限速50%
不同程度的超速驾驶有不同程度的处罚,如果未超过限速的50%,只会扣3分。
8、未给特殊车辆让行
在国外,当救护车、救火车的信号声响起时,道路上的车辆都会马上靠边停车让行。这是社会群众整体素质高的表现,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些车是去救命、救灾的。所以无论是否扣分处罚,大家在遇见救护车、救火车这些特殊车辆时,请及时避让。
9、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超车时需要把车速提到较快,所以相对于正常驾驶危险度会更高。如果不按照规则而乱超车就极容易发生碰撞事故,而且因为车速较快,这类事故都很严重。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两次就够你重新考驾照了!
1、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2、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新增条款);
4、闯红灯(新修订条款);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调头
2、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新修订条款)
3、酒驾醉驾
酒驾除了扣分外,还并处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醉驾则并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驾照。
4、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
这里解释一下,事故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30万以上就构成了犯罪。
5、未悬挂、伪造、变造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新修订条款)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下,安装车牌号现在也有明确而且详细的标准,如果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莫超载,车辆也是有极限的。

驾驶证查询方式

机动车违章查询有交通支大队终端查询、服务网站查询、电话查询、短信查询和工具查询五种方式。 机动车违章查询有五种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5、交通违章查询工具,输入车牌信息查询。

网友提问

【问】驾驶证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答】驾照清零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扣满12分,一种是记分周期开始新的,前者是考试通过后即可,后者是积分周期为一年,如你是2019年5月5号的零时被记分,那么结束计分的时间就是2020年5月5号24时。

【问】B2驾驶证有扣分到话,会不会到期后自动清零?
【答】B2驾驶证有扣分到到期不会清零,要参加不少于三个小时的学习才会清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 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问】驾驶证分数扣六分一直不消是第二年自动清零还是累计?
【答】第二年会自动清零,从上一年违章扣分之日起到第二年的同月的最后一天零点止为一周期,一个周内没扣满12分的会自动清零。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1999年12月9日发布,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至2004年5月1日废止。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并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站声明:车辆网刊载内容均来自当地机构或网络,主要以学习交流为目的,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将链接反馈给我们,核实后会尽快处理.Email:1970362375@qq.com

车辆查询网提供34个省、市、自治区的车辆汽车违章查询,驾驶证查询,违章代码表快速查询,交警详细信息,业务办理,交通法律法规等汽车违章查询信息.
www.chachel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车辆查询网 版权所有 | 粤ICP备18132191号-4